近年来,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秉承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衔接资金使用引领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四项机制”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印发实施《黔东南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提升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明确县级负责项目资金管理主体责任,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资金使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和报账管理,衔接资金实行专项调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衔接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及时按照公开公示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指导各县(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
二是建立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下发《黔东南州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通知》,促进脱贫项目更好发挥效益。按照“村居申报、乡镇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省州备案”入库程序和“531”工作要求,实行“三公示一公告”,目前,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共储备项目1.39万个,预算总投资229亿余元。在衔接资金项目安排上聚焦产业脱贫,尤其是聚焦黔东南州的十二大主导产业和林下经济,确保到县的财政衔接资金6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目前,16个县(市)产业投入占比均超过60%,并高于2022年度。持续发挥黔东南州财政衔接资金联合备案监管小组职能职责,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备案监管审查,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检查,进一步提高资金的监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