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正华主持召开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月27日至28日召开。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南山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月27日至28日召开,会期两天。主要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南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南山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3名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测评南山区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票决南山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以及其他。
会议先后听取并分组审议关于召开南山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南山区2022年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督办工作等报告,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情况及重点建议初审报告,以及《南山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南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街道人大工委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南山区技能人才培养暨“三项工程”推进工作情况报告》《南山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等,并对多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