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商务部批复同意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原油进口允许量2000万吨,成品油出口配额167万吨和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4万吨。原油进口允许量、成品油出口配额和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的获批,为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生产提供了2023年度原料保障,满足企业生产备料和加工需求,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拓宽产品销路,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平衡国内供应过剩压力,也为一季度全市外贸开门稳、开门红奠定良好基础。
浙石化作为我国最大的民营炼化企业之一,是浙江自贸试验区打造油气全产业链的标志性项目。自浙石化项目落地以来,市商务局积极寻求各项政策突破途径,稳妥推进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体制改革,主动参与浙江自贸试验区赋权26条前期谋划。通过不断争取,浙石化先后取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取得全国首个民营企业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质,累计获得原油进口允许量12450万吨、成品油出口配额921万吨、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159万吨。2022年,市商务局积极对接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浙石化3批次足额获批原油进口允许量4000万吨,5批次获批成品油出口配额364万吨,4批次获批成品油出口配额16万吨。受此带动,2022年,全市外贸进出口首次突破3000亿元,出口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增速均列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