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九)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单位)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九)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根据根据2017年国家《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应于2020年底完成。但直至督察进驻时,全省26个畜牧大县中,仍有4个县逾期近一年项目仍未完成。
二、整改目标:建设完城肇东市、青冈县粪污处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