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二十六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林草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林草草局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黑龙江新青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建有砂石料场,没有办理林业、环评等审批手续。
二、整改目标:恢复新青湿地公园保育区生态环境、保护湿地公园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