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市区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19号)和相关指标评价结果,拟推荐西安市作为2022年度省政府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市区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19号)和相关指标评价结果,拟推荐西安市作为2022年度省政府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好的市(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财政厅或省人社厅。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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