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太湖科学城功能片区召开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上
今年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36条”),其中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济“毛细血管”,给予了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如今半年节点已至,税惠减免是否“落”了下去,各行各业是否“忙”了起来?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税务干部选取了部分企业开展切片调研,观察政策落实效应。
【政策条目】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