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第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第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报告网所有政策法规是由用户上传分享,未经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商用!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