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按照《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15〕22号)要求,交通运输部制定了《现有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提高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了《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交公路发〔2012〕2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公路建设市场督查考评表及评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