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宁德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对口援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宁德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对口援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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