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人社发〔2023〕11号 关于印发《烟台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现将《烟台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本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委制订了《金山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