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发改局、科技工信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助力高质量发展,按照《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长工信发〔2017〕163号),开展2023年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以及对2020年度认定的140家(名单见附件)已满三年的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