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宁波市电子商务补助资金(慈溪部分)管理实施办法》(慈商〔2017〕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宁波市电子商务补助资金(慈溪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慈商〔2017〕1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商务局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审核,拟确定宁波松岛电器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企业)为2016年度宁波市电子商务补助资金(慈溪部分)奖励(补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8月25日至
根据《2016年宁波市电子商务补助资金(慈溪部分)管理实施办法》(慈商〔2017〕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宁波市电子商务补助资金(慈溪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慈商〔2017〕1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商务局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审核,拟确定宁波松岛电器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企业)为2016年度宁波市电子商务补助资金(慈溪部分)奖励(补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8月25日至9月1日。如有异议者,请于9月1日前反馈至慈溪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63961116 。
附件:2016年度宁波市电子商务补助资金(慈溪部分)奖励(补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