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报送电子商务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商务内贸综〔2017〕20号)、《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7年社区商业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商务市场〔2017〕6号)以及2017年度预算安排,市商务委开展电子商务、菜市场、社区商业中心、早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31日至8月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资金安排有异议,可以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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