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紧紧围绕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迅速行动,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进一步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
一、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增强内生动能。一是聚焦聚力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加快粮食、生猪、茶叶等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积极招商引资,1—5月,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产值474.9亿元;新签约农业项目247个,合同投资额743.8亿元。二是培优扶壮龙头企业。坚持扶大扶强、助企纾困,全市国家级龙头企业达7家,省级、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总量分别达144家、419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1—5月,全市新进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4家,总数达733家,净增72家,规上农产品企业占全省13%。三是培育创建强镇强村。以农业产业强镇为抓手,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截至目前,全市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358个、专业乡镇41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4个,已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7个。
二、培育壮大新农主体,强化联农带农。一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新农主体联农助农带农促农富农强农作用。截至6月底,全市农民合作社达8746家,家庭农场达11005家。二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增收受益。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组织全市98个村申报全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每个村可获得扶持资金60万元。2022年全市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的村占比达到86.47%,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