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元金属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废铝再生循环利用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青元金属〔2023〕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10-350525-04-01-348009。项目新增破碎机、熔铝反射炉、保温炉、球磨机组、炒灰冷灰球磨一体化设备、均质炉、隧道式加热炉、倾斜式铸轧机、二辊可逆式热轧机、四辊冷轧机组、拉弯矫直机组、重卷切边机组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新建铝合金锭、铝棒、铝铸件、铝板生产线各1条。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11万吨铝合金锭、3万吨铝棒、1万吨铝铸件、3万吨铝板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废铝为主要原料,采用反射炉法,经分拣、熔炼、精炼静置、铸造(铸轧)等工艺,生产铝合金锭、铝棒、铝铸件、铝板。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破碎机、熔铝反射炉、保温炉、球磨机组、炒灰冷灰球磨一体化设备、均质炉、隧道式加热炉、倾斜式铸轧机、二辊可逆式热轧机、四辊冷轧机组、拉弯矫直机组、重卷切边机组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