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4〕6号)精神,结合《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电子商务人才的若干意见》(甬党办〔2014〕114号)、《宁波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甬电商办〔2015〕1号)等文件的要求和部署,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4〕6号)精神,结合《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电子商务人才的若干意见》(甬党办〔2014〕114号)、《宁波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甬电商办〔2015〕1号)等文件的要求和部署,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