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把昆明加快建设成为泛亚文化名城,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昆明市“十强”文化企业和“十佳”成长型文化企业评选工作。经过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产办,市属有关部门、文化企业按照申报条件,推荐了一批参评文化企业。市文产办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不属于文化产业范畴的申报企业和不符合申报条件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把昆明加快建设成为泛亚文化名城,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昆明市“十强”文化企业和“十佳”成长型文化企业评选工作。经过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产办,市属有关部门、文化企业按照申报条件,推荐了一批参评文化企业。市文产办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不属于文化产业范畴的申报企业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了筛查,向领导小组提交了《昆明市“十强”文化企业评选初审合格名单》、《昆明市“十佳”成长型文化企业评选初审合格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市纪委第六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专家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进行了严格评审,评选出昆明市“十强”文化企业和“十佳”成长型文化企业入选企业(名单附后)。经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公证,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从2011年12月30日起至2012年1月8日止(节假日顺延)。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的,均可向市文产办反映情况或举报。凡对公示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市文产办咨询。
电话:3100131、3191180
传真 : 3100131(市文产办项目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