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咸宁市财政局机关无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咸宁市财政局2023年7月2
婺城区科技局、金义新区(金东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金政发〔2023〕6 号)、《中共金华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政策意见》(金委科领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区工业、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经审核和局党组会议研究,拟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金华市区规上企业新建市级研发中心奖励(具体安排见附件),总金额1333.5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531.05万元,区财政资金802.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