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日前对照海关总署出台的“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结合天津口岸实际,推出61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举措,聚焦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助企减负增效、促进支持创新发展四方面,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
在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方面,天津海关持续巩固推广“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便利化措施,探索实施航空口岸“直提”作业;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设置“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实施优先查验和“5+2”预约查验便利措施;优化特殊物品审批流程,实现一站式审批;推动出口种苗等农产品由“实货监管”向“过程监管”转变,服务农产品出口;开展风险评估,加快优质农产品检疫准入;对涉及民生重点进口食品,扩大“保税+”政策优势;对进口低风险矿产品和原油实施“先放后检”,对进口铁矿、棉花实施“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对进口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实施检验结果采信。
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天津海关聚焦支持天津市申报国家“智慧口岸”试点城市,从“智慧监管平台”、“智慧物流平台”、“智慧企业服务平台”三个维度完善相关项目建设,助力天津口岸建设“设施设备智能化、信息系统集约化、运行管理数字化、综合服务便利化、跨境合作常态化”的现代化智慧口岸;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重点自贸协定关税政策精准帮扶工作水平,扩大精准帮扶企业范围;完善天津市RCEP关税政策查询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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