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节能变更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8-350305-26-03-038325。项目2014年11月10日通过莆田市发改委节能审查,分两期建设,将形成年产60万吨已内酰胺的生产能力。目前,已建设1条年产28万吨己内酰胺生产线并投产;因项目二期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2条各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生产线调整为1条年产30万吨己内酰胺生产线),申请节能审查变更。项目二期新增30万t/a合成氨及4万Nm³/h氢气的合成氨制氢装置、40万t/a硫酸装置、30万t/a环己酮装置、30万t/a己内酰胺装置(包含氨肟化装置、己内酰胺精制装置、硫铵装置)各1套及25万t/a双氧水装置2套,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设1条年产30万吨己内酰胺生产线。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形成年产58万吨(二期新增年产30万吨)己内酰胺、副产52.8万吨硫酸铵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二期以原煤为原料,经气化、变换、脱硫脱碳、氨合成、PSA制氢等工序,生产液氨和氢气;以硫磺为原料,经焚硫转化、干吸、低温回收、尾吸等工序,生产硫酸;以氢气和氧气为原料,采用蒽醌法工艺生产过氧化氢;以苯为原料,加氢生成环己烯,经水合、脱氢生成环己酮;以环己酮、液氨、过氧化氢等为原料,采用氨肟化法生产环己酮肟,经液相重排、萃取、精制等工序生产己内酰胺产品。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气化炉、脱氢加热炉、换热器、导热油炉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