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府发〔2021〕4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庐山市科技创新奖励办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菜篮子”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现将修订后《安溪县县级“菜篮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公布的《安溪县财政局 安溪县商务局关于修订印发〈安溪县县级“菜篮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商务〔2018〕84号)废止,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菜篮子”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现将修订后《安溪县县级“菜篮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公布的《安溪县财政局 安溪县商务局关于修订印发〈安溪县县级“菜篮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商务〔2018〕84号)废止,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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