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omimg{height:auto!important;}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为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建立符合中药配方颗粒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中药配方颗粒质量安全,已出台《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质量管理指南(试行)》,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推动政策实施并正式出台《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质量管理指南》,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根据实施情况将相关意见于2023年9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省药监局。
邮箱:ypshengchanchu@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