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发展制造业
各市、县(市)经信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要求,根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现就2023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市、县(市)经信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要求,根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现就2023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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