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德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含氟精细化学品及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生产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08-350823-04-01-384706。项目新增反应釜、浓缩釜、再沸器、刮膜蒸发器、流化床干燥机、冷冻机组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液体新型锂盐(30%LiFSI)、液体新型钠盐(30%NaFSI)、液体六氟磷酸锂(30%LiPF6)、液体六氟磷酸钠(30%NaPF6)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33333吨液体新型锂盐(30%LiFSI)、33333吨液体新型钠盐(30%NaFSI)、100000吨液体六氟磷酸锂(30%LiPF6)、33333吨液体六氟磷酸钠(30%NaPF6)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氯磺酸、氨基磺酸、氯化亚砜、无水氟化氢、氟化锂(钠)等为主要原料,采用三步反应工艺生产液体新型锂盐(30%LiFSI)和钠盐(30%NaFSI);以多聚磷酸、无水氟化氢、发烟硫酸、氟化锂(钠)等为主要原料,采用两步连续氟化工艺生产液体六氟磷酸锂(30%LiPF6)和六氟磷酸钠(30%NaPF6)。项目新增主要耗能设备包括反应釜、浓缩釜、再沸器、刮膜蒸发器、流化床干燥机、冷冻机组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