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嵊州市兴达新型墙体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1号、2号厂房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嵊州市,建设单位为嵊州市兴达新型墙体材料制品有限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为浙江鼎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该工程已经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于2021年10月19日完成验收。农民工已全部离场,项目部已按时足额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拟注销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浙江鼎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兴达新型墙体新建厂房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嵊州支行;账号:5759*******020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14日。
如发现上述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嵊州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举报投诉:
嵊州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投诉电话: 0575-8327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