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环建〔2023〕106号
格拉默车辆座椅(宁波)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要求审批项目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格拉默车辆座椅(宁波)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喇叭罩喷涂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格拉默车辆座椅(宁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要求审批项目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格拉默车辆座椅(宁波)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喇叭罩喷涂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及建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原则同意你公司年产500万件喇叭罩喷涂流水线项目建设,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8幢1号。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书可作为你公司进行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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