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省委“
常新拟转告〔2023〕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转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用目的
常新拟转告〔2023〕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转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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