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技兴县”和“工业强县”战略,引导我县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依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110号)和《省科技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的通知》(川科政〔2006〕4号)及《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宜宾的决定》(宜委发〔2007〕35号)、《宜宾市科技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的通知》(宜科发〔2007〕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示范、试点和培育工作,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界定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