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奖〔2020〕5号)、《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认定及评估后补助实施细则》(川科政〔2022〕1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组织开展了第十四批省级科普基地的认定与2022年度省级科普基地的评估工作,25家科普基地被认定为四川省第十四批省级科普基地,20家省级科普基地评估结果为优秀或良好,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普能力建设,规范省级科普基地运行和管理,科技厅采取后补助支持这批科普基地。现就开展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后补助资金申领表填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