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1〕632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通知如下:
1、督促各县区对所属企业按文件要求组织制定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2、2011年年底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并通过市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
(联系人:王勇,陈浩,联系电话:3538
各县区经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1〕632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通知如下:
1、督促各县区对所属企业按文件要求组织制定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