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委)、统计局、国税局、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及宁波海关各派出机构、浙江及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杭州市辖各县(市)外汇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管理,促进浙江跨境电子商务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遂宁市土地增值税征管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对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