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企[201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南平市经贸委办公室 2011年9月日
点击下载: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doc
2025-2030年中国冷藏半挂车市场专题研究及市场前景预
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