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杭州市构筑科
陕发改运行〔2022〕2137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府谷县发展改革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了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中长期合同高比例签约和分时段签约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引导省内各电力市场主体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锁定全年发用电计划基本盘,稳定价格预期,保障电力供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委结合陕西电力运行实际,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编制完成《陕西省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