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西宁海关获悉,2022年,西宁海关结合青海省外贸发展实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及时报送2022年度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所有2022年12月31日前在周口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2年度年报。据了解,2022年度年报公示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购物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