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张人社发〔2019〕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12月一次性创业补贴新增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
根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和《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人社发〔2019〕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12月一次性创业补贴新增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监督电话:0512-5817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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