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件:水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
一、出台背景
我市作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城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该项工作已列入生态环境部2022年重点工作、省委确定的“七个求突破”等重点改革任务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同时也是我市资源环境领域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排污权市场化交易,以期提高环境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效率,优化资源要素的配置效果,推进东营市在高水平生态保护下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11月,我市印发了《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暂行办法》(东政办发〔2021〕25号)。为规范我市排污权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推进排污权有序流转,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为参与排污权交易的市场主体提供了文件依据。
二、编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