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947920/2022-99428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示公告/通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20〕21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岳子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岳子河。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20〕21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岳子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岳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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