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昌县福元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的申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新昌分局组织专家组,于2023年9月2日,按照国家环保部等3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等文件要求,对该检测机构进行了在用机动车环保联网现场技术核查。经审查,新昌县福元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满足《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要求,经审议,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拟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一、公示时间
2023年9月6日-9月14日,共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