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
关于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幺麻子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吸纳脱贫劳动力奖补条件,江羽、吕奇鑫符合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条件。现将相关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洪雅县人社局如实反映(联系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联系电话:37403258,邮编:62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