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泰州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市交通运输局现面向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和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相关企业:
根据《龙岩市农业农村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龙农〔2021〕63号)及区委农办《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委农办〔2022〕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龙岩市永定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及龙岩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请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开展申报。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企业相关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产业股(市级龙头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区级龙头申报材料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