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长有效期的通知》(金农〔2022〕101号),对2022年农业废
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84号)文件要求,通过现场资料审核以及社保、市场监管、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相关数据比对核实,剔除企业员工参保、企业法人、企业股东、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就业创业人员,现有500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共计139.648万元。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23年符合社保补贴申报资格和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附件:峡江县2023年社保补贴情况表
公示时间:9月15日-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