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区北斗导航产业集聚发展,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23〕94号)文件精神,我区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已从2023年9月4日开始启动。
一、申请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及返还标准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高校毕业生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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