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财政厅(局)、住
京教计〔2023〕4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