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海农〔2021〕32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度第二批各类农业展会补助资金18.9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
为推进印染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引导行业向技术先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升级,我司对《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及《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征求意见稿)》《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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