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日红主持召开全市粮食系统重点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分析了目前全市粮食安全重点工作形势,总结了2023年粮食系统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安排部署2023年底及2024年初粮食系统重点工作。会议围绕2023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2023年度秋粮收购及地方储备粮轮入、“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省市县三级储备粮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和《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要求,现将《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四川省2023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