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证《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落地,强化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采取行动,做好《办法》宣贯工作。《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执法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前指导,重点突出中小型食品经营单位聚集区、城市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区域,引导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保证《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落地,强化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采取行动,做好《办法》宣贯工作。
《山东省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执法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前指导,重点突出中小型食品经营单位聚集区、城市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区域,引导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单位熟悉《办法》内容,落实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辖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可靠。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宣贯涉及经营主体1100余家次。下一步,市场监管部将持续做好宣贯工作,为《办法》的正式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办法》实施后能落地、能执行、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