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规〔2023〕1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属国企参股管理规定》已经区政府八届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深圳市罗湖区属国企参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区属国企参股管理,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九江市碳达峰碳中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我市碳达峰碳中和资金竞争性分配组织实施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发改、财政部门初审、推荐,现场核验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支持8个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9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市发改委生态科反映,联系电话:0792-8211519。
附件:九江市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分配项目名单(8个)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