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能级,积极打造新质生产力,努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现就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激励政策。
一、加强创新技术突破
(一)健全科技计划项目体系。根据项目体系建设情况,逐步增加科技计划项目支出占比。市级建立完善以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全链条为基本框架的项目体系,统筹实施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科技安全等计划。建立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科技咨询专家库系统。建立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征集制度,重点面向企业创新需求编制申报指南。鼓励县(市、区)根据实际建立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