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上城区时尚产业集聚,加强时尚产业对外交流,全面优化时尚产业创新创业环境,提升上城时尚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现就加快上城区时尚产业集聚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新设立在上城区并开展合法经营,重点支持时尚产业中的时装、美妆、饰品等为主营业务,且符合上城区时尚产业导向的企业、协会及有关机构和组织。
为持续推动上城区时尚产业集聚,加强时尚产业对外交流,全面优化时尚产业创新创业环境,提升上城时尚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现就加快上城区时尚产业集聚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新设立在上城区并开展合法经营,重点支持时尚产业中的时装、美妆、饰品等为主营业务,且符合上城区时尚产业导向的企业、协会及有关机构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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